父母在 105 年後取得的不動產,繼承人出售後必須課徵房地合一稅,這是根據房地合一新制所規定。因此,繼承人必須注意相關稅務,妥善規劃。
繼承取得不動產後是否需要繳納房地合一稅
根據房地合一新制,父母在 105 年後取得的不動產,無論繼承人持有多久,出售時都必須繳納房地合一稅。如果父母在105年前取得,除非持有超過五年,否則還是需要繳納。
繼承不動產需注意的關鍵時間點
- 105 年後取得: 父母在 105 年後取得的不動產,繼承人出售時需要繳納房地合一稅。
- 105 年前取得: 父母在 105 年前取得的不動產,繼承人持有超過五年則免稅,未滿五年則需繳納但稅率較低。
- 持有期間: 持有期間長短直接影響稅率,超過五年適用較低稅率。
實際案例解析
以甲先生為例,其父於 106 年取得不動產,甲於 110 年繼承,112 年出售,持有期間短於五年,需繳納 45% 稅率。
稅務陷阱與防範措施
進行不動產繼承後應注意稅務規定,特別是短期持有需按高稅率課徵,建議事先了解稅務義務並尋求專業顧問協助。